西南 书法 艺术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西南书画艺术家协会 (简称书协)是在 湖南怀化振华职业 学校 的一个属协会 ,在本协会章程规范下独立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组织。团体的宗旨是“学习书法艺术,丰富振华文化,拓展学生素质”。书法协会要团结在校书法爱好者,积极响应学校的各项技能教育措施,促进我校学生精神文明和校园 文化建设。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入会条件: 凡本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承认协会章程,遵纪守法,热爱书法艺术,能处理好书法学习与专业学习者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
1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辅导讲座、书法展览、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
2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式培训班。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会员大会,对本会重大事件有表决权,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有退会自主权,退会时需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可退会,并退回会员证。
5 、接受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其它服务。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1 、拥护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
2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团结和协会的形象。
3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未能按时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理事会办理请假手续。
4 、按时交纳会员费。
5 、未经协会批准,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
6 、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入会手续: 自愿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 西南书画艺术家协会 会员登记表》,经班主任审核、协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第六条 协会下设理事会,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及活动组织工作。
第七条 理事会设 名誉会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 会长一 名,副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在会员中产生,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二年。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 、会员每人每学期交纳会员费 10 元;
2 、企事业单位赞助等。
第十条 经费使用: 协会经费用于举办各类辅导讲座、交流活动、协会宣传、办公、大会场务、会员证制作等。
第十一条 经费管理: 经费由专人管理,使用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定期向会员通报使用情况。经费使用需提供有关单据,由经手人、证明人、会长签名方能报销。
第五章 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会员举办书法知识讲座、书法艺术欣赏,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书法练习,参观书法展览等。
第十三条 面向全校同学举办书法培训班。
第十四条 开展校外书法艺术交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凡违背本章程、不履行义务或严重违纪者,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或被取消资格,应交回会员证,会员费不作退回。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在协会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