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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书法 艺术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西南书画艺术家协会 (简称书协)是在 湖南怀化振华职业 学校 的一个属协会 ,在本协会章程规范下独立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组织。团体的宗旨是“学习书法艺术,丰富振华文化,拓展学生素质”。书法协会要团结在校书法爱好者,积极响应学校的各项技能教育措施,促进我校学生精神文明和校园 文化建设。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入会条件: 凡本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承认协会章程,遵纪守法,热爱书法艺术,能处理好书法学习与专业学习者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

1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辅导讲座、书法展览、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

2 、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式培训班。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会员大会,对本会重大事件有表决权,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有退会自主权,退会时需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可退会,并退回会员证。

5 、接受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其它服务。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1 、拥护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

2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团结和协会的形象。

3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未能按时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理事会办理请假手续。

4 、按时交纳会员费。

5 、未经协会批准,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

6 、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入会手续: 自愿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 西南书画艺术家协会 会员登记表》,经班主任审核、协会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第六条    协会下设理事会,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及活动组织工作。

第七条     理事会设 名誉会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 会长一 名,副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在会员中产生,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二年。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 、会员每人每学期交纳会员费 10 元;

2 、企事业单位赞助等。

第十条    经费使用: 协会经费用于举办各类辅导讲座、交流活动、协会宣传、办公、大会场务、会员证制作等。

第十一条    经费管理: 经费由专人管理,使用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定期向会员通报使用情况。经费使用需提供有关单据,由经手人、证明人、会长签名方能报销。

第五章  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会员举办书法知识讲座、书法艺术欣赏,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书法练习,参观书法展览等。

第十三条    面向全校同学举办书法培训班。

第十四条    开展校外书法艺术交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凡违背本章程、不履行义务或严重违纪者,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或被取消资格,应交回会员证,会员费不作退回。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在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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