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庚寅书法论

新密书法网 12/06 15:51

何谓书法,简言之:书是写字,法为理:书法即书写总的规范、唯一标准及书写的真理,亦即书写汉字的总法,大法,全法,也可说是书写楷文字的“宪法”。

   书法之书是书写实践,书法之法是书写的理论。书法即书写理论与书写实践相结合,书写理论是书写的基础,书写理论指导书写实践,书写实践是检验书写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书法不是任何人书写的任何字体、笔迹,而是书写楷文字,既合理又合法的原体本貌。

   “书法”可适用于任何书写工具。

   书法的法权职能范围是蕴含于整个书写过程当中,即书写汉文字楷自执笔起至,自首画的起笔而始,末画的收笔而止。文字既已书写方竟已毕,即为作品而不是“书法”。

   书法是书写汉文字楷、行、草总的规范,方法,标准,法谱。

   书法是把书写楷规范化,系统化,理论化,标准化,法谱化,简单化,速成化,普及化,与时俱进化,适用化。

   书法是放之书写而皆准的、唯一的、不可更改的真理。仿效的典范和榜样,是与文字共存同辉的经典,是与时而书的法宝,是炎黄子孙的天职,龙的传人的责任,中华民族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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