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丰碑” 中国书画作品大展赛征稿启事 |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全国美术、书法家及爱好者。分老年组(60岁以上)、中青年组(18-59岁)、少儿组(18岁以下)三组。
三.投稿要求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振奋民族精神、维护世界和平特别是以反映抗日和反法西斯为题材的诗词、警句、古诗词书法和美术作品。
1. 书法作品 8尺以内毛笔书法作品、篆刻作品和16开以内硬笔书法作品均可。为便于展览,毛笔书法作品以竖式条幅为佳;篆刻作品4-6方,附边款1-2方,须拓印 在4尺对开(竖式)的宣纸上;草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并粘贴在作品背面下方。
2.美术作品 只收中国画、水粉水彩画、儿童画等,形式不限,规格以适合装裱为宜。
3.请将作者姓名、年龄、详细固定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用正楷字工整地写在作品背面右下方
4.投稿作品不需装裱,展览时组委会统一装裱。
四、投稿方式
每人限投1-3件作品,每件作品须交参评费15元(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交)。稿件请用挂号信邮寄,参评费一律通过邮局汇至大赛办公室(请勿夹在稿件中邮寄)。每位投稿作者均可获得本次大展赛纪念品一份。
五、奖项设置
分美术、书法二类,每类按老年组、中青年组、少儿组评选。每组评出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分别颁发奖杯、奖品和荣誉证书;优秀奖300名,入选作品500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和最佳指导老师奖20名,颁发奖杯、奖品和荣誉证书。
六、投稿、汇款地址
(410001) 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历史丰碑”中国书画大赛办公室收(汇款时请在汇款单收款人姓名栏填写“大展办公室”,勿汇个人,以免延误。
七、截稿日期
2005年5月20日止(以作者邮出日戳为准)。
八、特别说明
1.作品一经投寄到大展办公室,其所有权、使用权均属本次大展组委会,来稿不退。
2.出版《“历史丰碑”中国书画作品大展赛作品集》
3.凡投稿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历史丰碑”中国书画作品大展赛办公室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