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绘画的节奏感

 

漫谈绘画的节奏感

节奏一词,来源于希腊文“流动”的意思,意味着一种连续性,指一种有规律的速度,平稳地流动着向前运动。是客观事物运动的重要属性,是一种合规律的周期性变化的运动形式。

在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中,节奏得到最鲜明的反映,它是声音在动静、长短、强弱轮流交替的向前流动中,抑扬顿挫的音乐手段的感受能力与表达能力。视觉节奏中绘画节奏与物理空间密不可分,它是线条的流动、色块形体、光影明暗等重要因素的运动及反复重叠为艺术手段的感受能力与表达能力。二者归属于艺术节奏,为艺术作品的重要表现手法之一。其基本特征是能在艺术中表现、传达人的心理情感。

法布里说:“自然界是有节奏的,每一件活的东西,甚至是内脏,都是有节奏的。群山、丘陵、河川、小路、树林、农田、岩石的构成——样样东西无不波状起伏,一层接一层的……树丛亦被再三顺着丘陵或道路以一种有节奏的律动重复。”这是自然界的节奏。艺术节奏是对自然节奏的提炼、加工和美化,以适应人类心理活动的和谐美感节奏。柏拉图认为:“能感受到节奏是人类所独有的能力,人能通过优美的节奏感到和谐美。”现代科学还进一步证实了节奏感同样也可以为非高级动物所体验。

任何节奏都是在时间流动中表现出来的,但人的视觉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线条或形体感受时,却仍然有一个时间段,表现出一个生理感受的运动过程。利用既连续而又有规律变化的线条,或交替重叠的相似形块引导人的视觉运动方向,控制视觉感受的规律变化,就能给人的心理造成一定的节奏感受,并产生相应的情感活动。当你面对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时,其特有的节奏形式随着审视过程(时间流动)则得到了自然的流露。

在绘画创作过程中,产生和谐的节奏是构图原则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应努力创造形式律动在视觉上的快感反映,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节奏的和谐律动感,表现在绘画的层次感与形式对比中。绘画的层次感包括物象的层次感、色彩的层次感、线条的层次感。不同的物象、色彩、线条的层次组合则表现出不同的节奏流动形式,不同的律动感,也就产生了不同绘画风格。绘画构图中的形式对比,也是表现画面节奏感的有力手段,凡画,都离不开形式上的对比。石涛说:“纵横吞吐,山川之节奏也。”中国传统水墨画中提到的“墨分五色”,指的就是墨色浓淡层次感的对比。毕加索的《球上少女》,米罗的《倒立的人》,均是在构图的大小、线条的长短曲直等对比手法来表现画面的节奏感的。中国的绘画最注重虚实,不仅仅只从物象的位置来考虑整个画面的构图,而是把实的东西(具体物象)和虚的东西(天空、水、云、气等),也就是把固定的东西和流动的东西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呈现于画面上的具体形质则为黑与白,黑白的交替就产生了虚实,虚实的有机组合,就产生的疏密,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节奏。

亚里斯多德认为人生来就有喜爱节奏与和谐的天性。可以说,没有节奏的绘画则是满目混沌。和谐的节奏感决定着绘画品位的高下,它在绘画形式美的原则中是必不可少的艺术要素。

发表于《安徽日报》1994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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