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届楷书大展征稿启事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繁荣中华文化,弘扬中国书法艺术,展示河北省楷书艺术成就,推动河北省楷书书法水平的提高,经河北省文联批准,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3年9月15日举办河北省首届楷书大展,现将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保定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中华文人书画研究院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楷书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河北省首届楷书大展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组成组委会;
2、评审委员会:由河北省书协楷书委员会依据《河北省书协评审委员会产生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展作品评审工作。
三、投稿要求
1、书体为楷书;
2、书写文字内容应当积极正面、健康向上,以传统国学文化题材为宜,提倡自作诗词,反对低俗内容和消极文辞;
3、投稿范围:年龄不限,户籍在河北和在河北工作的外籍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
4、征集作品尺寸要求:作品高度不超过6尺宣纸,不小于4尺斗方,一律为竖式;
5、征集作品不收册页、长卷和多条屏(楹联除外),不收拼接作品;
6、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楷书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7、本次大展不收参赛费;
8、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归属河北省楷书委员会。
四、截稿日期
征集作品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五、评审
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3年8月下旬举行,全部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六、展览
六、展览
本次展览展出入展作品180件(含20件优秀作品),首展于2013年9月15日在保定市保定国学协会书画展馆(暂定)开幕;十月一长假期间在河北省博物馆展出。
七、出版
展览期间同时发行《河北省首届楷书大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评选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并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元;
2、所有入展、入选作者均具备加入省书协会员的条件之一;
3、所有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和作品集一册。
九、收稿办法
1、作品可直接交给所在地市级书协统一于截稿日前送收稿单位;
2、作品也可直接寄至: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899号A15 中华文人书画院收,邮编:071051,联系人:康殿英,联系电话:0312-5882885。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发现代笔作品,一经核实,取消入展资格;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征稿启事;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楷书委员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楷书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