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2012年教学成果优秀作品评选征稿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总结经验,不断开拓教学思路,按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教学工作安排,一年一度的的教学成果优秀作品评选征稿工作正式开始。这一工作是向社会展示和汇报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教学成果,激励广大学员奋发向上,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书法人才的教学环节之一。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1、“中心”2011级函授学员;2、第四、第五期导师工作室学员;3、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参加“中心”各类短期培训班的学员。特别说明:中国书协会员或已具备中国书协会员条件的学员不投稿。
二、征稿期限
自见报(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要求
1、书写内容健康。作品为创作作品,提倡自作诗文,鼓励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力求多种风格流派(篆书、草书、篆刻附释文)。
2、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6尺(册页、手卷除外),以竖式为宜;篆刻作品6—10方(拓于同一纸上),并附2方边款。投稿件数不限,每件作品收评审费30元人民币。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3、寄交作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教学成果评选”字样。作品背面下端用铅笔正楷写清姓名、年届、班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落款必须用报名注册时的名字。
4、参评费一律通过邮局汇至“中心”财务部,请勿在作品中夹带。
四、评选办法和奖励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拟评出优秀书法、篆刻作品约300件,获奖作品45件。按中国书协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的规定,获奖者,可作为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收稿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17号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教务部,联系人:王小丽。电话:010-68214076
汇款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17号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财务部,联系人:江红霞。电话:010-68218994
邮政编码:100036
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
201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