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法已成为所谓书法家专利的同时,书法一词已被广泛运用.它被解释为所有汉字的书写艺术.在古代,准确地说民国以前,书法一词只是被当作书写的初法则来运用,以及它上升到精神艺术的总称就是“书“.然而书道一词古已有之,但后来被日本人烂用.其实中国人是不轻易谈道的,天地万物以人为核心,只有天道和人道.中国人的智慧即在于此,既不以法制约它,又不以道神秘它.天人合一是原始思维的最高境界,养浩然正气成为儒家人格魅力的体现.文字兴起未必即于此,然即情于物,发之于端,书写文字成了他们表达精神世界的一个载体,因此“书“在中国人心目中绝不是纯粹的艺事,这也是它不同于绘画的一个原因.扬雄所谓“书为心画“信然.
    书法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从甲骨,钟鼎,汉隶,唐楷这种形式上的变化.更应体味到每一个时代人格和精神的变化.我们说汉人尚气,晋人尚韵,唐人尚法等等.这也正是不同时代造就了不同的精神风貌.以汉唐相比较,两个典型的政治文化盛世王朝,然而却有着本质的不同.从大风歌到短歌行,从西汉简帛到东汉石刻,朴茂中隐含着霸气,从容里又有对人生苦短的悲壮.对每一个领域都有开疆拓土的气迈.给后人留下了无尽的追踪和探索的到路.这就是汉人,这就是汉人的精神和风骨.
    到了唐代,显得稳定和奢华的时代冲淡了人的开拓意识,个性里不在是张扬,而是把每个领域都发展到了极至。他们找到了文化的基本规则:文以载道,学以致用。张怀瑾在[书断]中说:文章之用必假乎书,书之为征期合乎道。这种正统的儒家思想铸就了这个时代的精神风貌,虽云尚法,但气节千载。
    因此,书法存在的根本意义,不仅是美与丑的概念,他必须体现出人格精神内涵。如果仅以艺术观念制造,审视它,那么就狭隘了它自身的价值,因此,书法不可能有兼容的完美,它是一个人内心依托,个性张扬最简易,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因此,不了解古人他们的时代背景,精神寄予,就无法解释书法的真正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