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叶草文学社章程

赵 礼 08/09 20: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名称:三叶草文学社。
第二条 文学社性质:
三叶草文学社是日立公司工会的文学社团。以公司爱好写作且具有较高写作水平的员工组成的。
第三条 文学社活动方针:
本社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理论,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第四条 文学社活动宗旨:
弘扬高尚的人文精神,繁荣校园文化生活,造就一批文学爱好者,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本社最高权力机构:
三叶草文学社在文学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最高权力机构是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
第六条 文学社领导小组:组长:顾问:副组长:组员:社长:副社长:理事:编辑部: 秘书部:制作部:宣传部:外联部:考核部: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职责工作:
1、社长在文学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召集、主持理事会、全体社员大会,拟订文学社工作计划,安排各种活动。
2、副社长协助社长分管社内各项事务,及代表文学社与其它社团进行交谊联系。
3、理事负责本年级段文学社社员稿件的收集、编辑工作,对社员的稿件进行修改、整理、发放,负责社刊的编辑出版以及向网编部递送稿件。
4、宣传部主要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文学社社内动态及重大活动。
5、外联部主要负责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丰富一些生活。
6、考核部负责组织工作,进行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会议的主持以及社员的考核、考勤记载。
7、制作部负责文学社博客的策划、设计与制作,发布文学社的最新信息、最新作品等。
第三章 社 员
第九条 凡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对文学有一定爱好的同学均可加入本社。
第十条 社员的吸收:
本社每年秋季进行招新考试,凡自愿加入本社的学生,需写入社申请书,并参加招新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加入本社成为正式社员。同时颁发社员证。
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公司及本社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的各种活动、完成本社所安排的各种任务。
2、 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积极向文学社包括文学社博客投稿,积极向学校和社外其它刊物媒体投稿。
3、积极为文学社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二条 社员的权利:
1、 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的各种活动,有权对文学社的各项事务进行过问。 
2、 社员有权对文学社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利自动退出本社。
3、 社员优先在刊物上发表作品,优先向联谊刊物推荐稿件。
第十三条 本社社员大会每年举行1一2次,讨论决定本社的重大事务;进行干部竞选,任免本社的领导成员。
第四章 奖惩
第十四条 根据社员履行义务情况,每年评选“优秀社员”若干,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社员积极参加本社各种活动,成绩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 社员积极投稿,作品在公司以上刊物发表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不称职的文学社干部,理事会可随时研究撤换。
第十八条 文学社组织各项活动,社员无故缺席或迟到者给予警告或批评。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视其情况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社员三个月不交稿件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社员受公司警告处分以上,或严重损坏文学社名誉者予以除名。
第六章 活动经费
第二十一条:本社活动经费由公司贴补。
第二十二条:本社欢迎并接受各界的友好赞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文学社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文学社,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日立环球存储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三叶草文学社
                              2010 年8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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