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与书法

臧远清书法网 02/08 20:28
简化字与书法
臧远清
看了8月12日教育部刚推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后,心中感到几分温馨,表中收入的51个多用于名字的异体字,毕竟是人情化的一大进步。对于其中一些个偶有小改的字,我却是不以为然的。
自“五四”新文化以来,白话文的推行,很大程度上对于我们解读和理解文言文带来了困难,也就直接地限制了我们对于古文化地吸收,历来为许多有识之士所诟病。建国后推行的简化字,也是对阅读古文书籍造成了不少的影响。文化的断层,是可怕的,就象今天的希腊人拿过一本古希腊流传下来的《圣书》,如看外星文字。
中国文字的复杂性,远不只是它现在表面上的字形和它所代表的字义,尤其是在我们的书法创作中是不能乱用的。举一例,“住”字,住在哪里的住,是左边一个“马”旁,右边一个“主”字;而人字旁的住,只代表停下时用。再如“后”字,皇后的“后”字直接就是现在的简化字,其余用得着后字的时候一律是繁体字。而有的字更是寄寓了人们一定的意愿,如有时在书写“富”字时,第一笔不写,寓意富贵无头;写“士”字时多写两字,寓士人多一点再多一点之意。诸如此类,多如牛毛,这就看书写者文字功夫了,所以说文字于书法,并不是简单到是用简化字或繁体字的问题。
这么一说,难道简化字就不能入书法了吗?其实古人早就有简化字入书的习惯,当时称为俗书,或是俗字,一听之下好象就不是什么好鸟。也难怪,一般多是六朝民间碑刻多,正统的少。现在为简化字正名出书或是书写的,我只知有启功先生。以前我们这的《烟台日报》的报头就是启功先生用简化字题的。
简化字的出现,已经打破了几千年来的六书造字的原则。然大势所趋,并不是以几个人的意愿来决定的,对于简化字,我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每年回老家过春节的时候,我总是准备几张四尺横幅和四尺的斗方,以准备七大姑八大爷的索取,而且一律用的是简化字,上面用好认的行书写着诸如“龙腾虎跃”、“吉祥如意”等语,简单明了,不用解释,人乐我也得清闲,不用对着人们的询问掰开揉起来的解释一通,还不知人家听懂了多少。但是对自己,或是一些书法活动,那是行不通的。因为书法不仅仅讲的是书之法,还有字之法、字之源。书之法,不外就是行笔间笔情墨趣一应俱足,耐人寻味,从而显得格调高深;字之法不外是字的组合如何美观自然,浑然天成;字之源则是学问一途,除书法之外体现人的文字及各方面的修养。古人有言“少年人比才气,中年人比功力,老年人比学问”,这字啊,写到最后,可就不光是写字了。作为一个书法人,纠结在字之繁简而不清,终究是落了“形而下”的下乘。
鲁ICP备1601432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