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法宣言
    书法是什么?除去古人已有的理解与定义,现代人长期以来陷入一种“摸象”之争中。有说书法是造型艺术的,有说书法是抽象艺术的,有说书法是线条艺术的。这实际上涉及到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我觉得,书法就是以汉字为对象,通过笔墨的运用,进行的符合美的规律的自由创造。这个概念是符合逻辑学下定义的原理要求的。全面准确的概括了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特征。首先,书法必须以汉字为对象,没有了汉字作为对象,书法便不存在;其次,它必须使用传统的笔墨;第三它的书写过程和所呈现出的结果一定符合美的规律,什么是美的规律?简言之,就是对比与和谐,其根本是对立统一;最后,是自由创造。要心无滞碍,信写由缰,风云际会,心手双畅;否则,跟着古人,亦步亦趋,书法艺术便不会发展,不会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