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书法笔法(八)
马俊青
执笔乃学书基础之基础,执笔不正确,下笔难准确,运笔难尽力,看着别扭,赏着无趣,然这种现象多数是受古人的一些执笔方法影响。有些人在继承前人学书经验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鉴别和客观分析,盲目崇拜,以致于发展到后来处处受制,难入书法之妙境。现对古人几种执笔方法提出置疑:
1、朱履贞《书学捷要》中提到:不论写大字小字,一律用悬肘。原因古时无案有几,因此应遵古法,采用悬肘。
2、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中提到:“握笔宜高,能握至管顶者为上,握至管顶之下寸许者次之,握至毫以上寸许者,亦尚可言,若握至近毫根,则难写好字,亦不久必退,且断不能写好字。”
3、朱和羹《临池心解》中提到:“执笔贵紧不贵松。”
4、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中提到:“学书欲执笔,先求腕平,次求掌竖。”
等等。
书法毕竟是一门艺术,艺术的一切行为,都应本着自然、大方、美观、高雅的原则。执笔也不例外,也应本着实用、灵活、美观、优雅、便于书写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对上列几种执笔法提出意见:
朱履贞的方法,首先表现在死遵古法上,古法不是不可以遵,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古人无桌案,现在有桌案便错了不成?古人无桌案时,几低人高,不悬肘又如何书写?现在桌案高了正好在人的肘下,坐在桌案前,抬头挺胸,肘部置于桌案上,较几上书写更方便、稳准、悠雅大方,何必弃方便,而寻不方便呢?一个字“呆”!
曾国藩的高执笔论,便于做秀,不实用。大家都知道,毛笔特性惟软,这一特性决定了,执笔离锋头越远,越不稳定,越难于准确。书写要的是稳、准、力透纸背、便于尽情尽性。况且,笔锋有长短软硬之分,在书写过程中,每一个人都要在不断地寻找自己最有利的执笔位置,岂可一味地高执呢?一句话故弄玄虚。
朱和羹的执笔贵紧论,对于这个问题苏东坡早就有过批判,他在《东坡集》中曾云:“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这所之,而不失法度 ,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得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执笔的松与紧,要如执筷子一样,用时紧,不用时拿住不掉为宜。如果一味地死力紧执,则僵滞不能用也,如有不信,可以实验。看紧执筷子还是否能灵活地夹东西。执笔执筷子同理,要在虚而宽,灵而活。
康有为的竖掌论,这一论点害了不少人,致使许多所谓的书家,坐姿也竖掌,站姿也竖掌,气不能畅,力不能灌注笔端,憋努鼓力,姿势不优美,书写不潇洒,力不能透纸背,让观者都为之着急,有违卫夫人所言的“每一波折屈曲须尽一身之力送之”的道理,关键就在于掌竖。掌竖者,气力由丹田发出,经臂、肘、腕,到掌处一竖,气力散也,不能畅行于笔端。因此,执笔之法应遵循科学原理,指实,掌虚,腕平,管直,五指齐力。由丹田发出的气力,通过臂、肘、腕、指、畅通无阻,直达笔端,方谓执笔之要。
继承古人之法,要有鉴别,有取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才是真正地继承,一古脑地照搬死套,说不定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就会跌入坑中,大受其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