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章法
 
草书之章法虽难以定形,但也有其必应遵循的原则。
    (一)气势贯通
    蔡邕说:“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要使静止的字活起来,就必须讲“势”。势是发展的、流动的、变化的,所以蔡邕认为笔势应来去自然,不可遏止。这“势”就是“血脉”、“筋脉”,是章法气势形成的根源,也是草书章法形成的原因之——。唐张怀罐在《书断》中说得很透彻:“字之体势—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此言用于小草是最适当的。虽有时点画不作连写而仍需气脉相贯。一字如此。一行也如此。要能上下承接,左右瞻顾,意气相聚,神不外散。字与字之间的贯气,主要靠上下字之间的欹侧斜正的变化,有揖有让,递相映带,有时靠势的露锋 
承上引下,有时靠急速的回锋以含其气,在静止的纸上表现出动态美。清梁同书说“气须从熟中来,有气则自有势,大小长短,下欹正,随笔所至,自然贯注成一片段。”所以气势还需从用笔的精熟中来。若用笔滞凝,神情呆板,拘谨不畅,则必无势可言,贯气更谈不上了,所以书法艺术得势才能得力,得力才能得气,得气才能得神,草书之作全在神驰情纵,得心应手之间写出精神和气质来。笔势是多变的,“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崩浪雷奔”、“百钧弩发”,这些在书法中常见的形容词都是在捉摸不定的动态中以物喻情的。正是因为草书章法无固定不变之状,所以见之可以自由想像、思游云天。
    (二)错综变化
    草书章法之错综变化难以名状,错综者指字之大小错综、疏密错综、用笔轻重错综,欹正错综等,怀素《自叙帖》、张旭《古诗四首》皆极尽错综变化之能事,其章法常以“雨夹雪”喻之。如落叶纷披,令人眼花缭乱,然片片落叶又极规则,规则中有不规则,视觉上是动的。细审之,每一字又静静躺在纸上,并不曾动,这就是因其错综变化所致的艺术效果。形成草书章法的整体效果是:满纸盘旋,飞舞,内气充盈,十分的传情,十分的浪漫,激情不可抑止。丁文隽在《书法精论》中精辟地指出:“就一字观之,真之结构密而大草之结构疏,就全幅观之, 真之结构疏而大草之结构密。”以人求异之心而论,草书之章法最异,最能满足人们求异心理的需要,最能吸引人的视线。
    (三)虚实相生
    草书章法理应“虚实相生”。“实”指纸上的点画,也即有墨的黑处;“虚”指纸上点画以外的空白,也即无墨的白处。老子日:“知白守黑”,是指哲理上的虚实,是对世间万物矛盾的一种理解和调和的方法。用在书法上,就是要调配好黑白之间的关系,太黑则墨气一团,气闷而有窒息感;太白则凋疏空旷,气懈而有松散感。草书章法中还应有“透光之美”,其作品的雅趣往往在“白”的妙用,也就是在“虚”处来体现书法艺术的韵致和高雅之情。邓石如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通风,常计白当黑,奇趣乃出。”在草书章法的处理上,要“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互补互生,使字与字,行与行之间能融为一体,缜密无间。所以刘熙载说:“古人草书,空白少而神远,空白多而神密。”空白多反而显其密,妙在线条的粗细强弱的交替,笔势的开合聚散的变化,字形的大小高低的错杂,构成虚实相生的章法效果。字字相插,行行相争,相争相插处互挤互拥,相让相避处又遥相呼应,磊磊落落,洋洋洒洒,体现出草书狂放、瑰奇、纵逸的艺术风格。怀素、徐渭的草书最为典型。虚与实是相互对立的矛盾体,对任何一方的失控,就会使矛盾突出。太虚则疏,太实则闷。但虚实是相对而言的,没有虚就无所谓实,反之亦然。矛盾双方都得依赖对方而存在而变化。故最终还应有所调和,使矛盾的双方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变而不乱,作品才会有浑然一体的和谐之美。若能在草书章法处理上使矛盾在又冲突、又调和中指挥若定,胸有成竹,使作品能险而不怪,潇洒畅达,超然入胜,毫无雕饰,变化出于自然,新奇仍能守法,斯乃谓之高手
                                  草书章法 
  
 
一. 章法的重要性 
    章法,又称“布局”或分行布白,是指每——个字以及整幅 作品的构成法则,是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款识、印章之间组织安排的方法,并体现出它们之间相互关系,表现作品的风格、特征、韵律和气势等等。章法是书法创作中的重要一环,体现出书法艺术的构筑之美。一件作品,能夺人眼目的,首先是它的章法。章法好,能一下子将欣赏者的心抓住,产生强烈的共鸣。所以弘一法师曾说:“写字最要紧是章法。章法七分,书法三分,合成十分,然后可名学书。”
 
    二. 章法的构成
    章法是由正文、题款和钤印三部分构成:
    (一)正文正文是最主要的。其章法有字字独立而气势相贯者;有字字以笔势相连,牵丝相接者;有字字相属,牵丝、点画难以分辨者;有纵有行,横有列者,如章章,史游《急就章》等;有纵有行、横无列者,如王羲之《十七帖》等;有纵无行,横无列者,如怀素《自叙帖》等。总之,欲如朱和羹在《临池心解》中所说的:“作书贵一气贯注,凡作一字,上下有承接,左右有呼应,打叠成一片,方为尽善尽美,即此推之数字,数行,数十行,总在精神团结不外散。”
    (二)题款
    题款是指正文之外的文字。款也称款识,正文诗词名,正文作者、受书人,书写者的姓名、斋号、籍贯,书写的年月、地点、环境、气候以及随感等等。款长者可达数十、上百字,短者仅写书写者名字,此又称“穷款”,完全依据纸的留空大小以及作者审视作品的需要而定。款字应比正文的字小,但也不宜大小过于悬殊。款识又有单款、双款之分。双款就是以上列举内容中包括受书人。受书人称上款,其他文字称下款,故名双款。单款指只有下款,无受书人。在任何情况下,题款只是陪衬,对正文而言,它是处于附属地位,其篇幅不能多于正文,其字不能大于正文,在草书作品中尤其如此,以免喧宾夺主。
    (三)钤印
    创作一幅作品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钤印”。印分三种,起首印,压角印和名号、斋号印。起首印多取长方形或椭圆形,形态稍活泼些,内容为作者斋馆名、格言、警句或吉祥祝福之言,压角印与起首印略同,一般盖在右边中间或略高处。名号印、斋号印在下款的最后一个字下。盖两章者多取一章阳文,——章阴文。其距离也应恰当,章与款之间不能太紧或太疏。钤印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印章在整幅作品中除其表达的意思外,主要是起点缀作用。若印章盖得太多,对作品的画面反有破坏作用,至少给人以凌乱、噪杂之感。至于历代留传下来的名作往往印章很多,这是表明时间久远,经收藏的人极多,凡收藏者视为珍宝,都会盖上几枚印章,这样越盖越多,这并非是书写者本人所盖。二,印章的形式、朱文、白文等。若盖两枚以上印章,应该有变化,如名章是正方形的,则起首章,压角章就不宜用正方形的。但若是连着盖一枚名章、一枚斋馆章,则其大小不能悬殊,以免产生不稳定感。三、印章的大小要与正文字的大小相适应,不能正文的字较小而用上十分醒目的大印章,这就会不协调,不和谐,印章冲突了正文。当然,正文的字很大而用的印章很小,也会有虎头蛇尾之感,色彩上也不相称。
    书法艺术是有其色彩美的。洁白的宣纸,深湛的黑墨,以及鲜红的印章,红、黑、白是色彩中最为鲜明,最为漂亮,最为基本的颜色,在书法作品中已完全具备。这三种对比度十分强烈的颜色,糅合在同一画面上,给人以赏心悦目的美的享受。题款和钤印是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能丰富色彩,又能在整幅作品中起到对角平衡、长短相应,大小参差的作用,处理得当能达到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所以历代书画家在这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明清草书大家黄道周、傅山、王铎等作品中在章法处理上都有上佳表现,让人细细品味而击节叹赏。
 
    三. 章法和笔势的关系
    草书行笔迅疾,在动势中得字之结体,故字无定势,无定势即无定形,字之结体得迷离、变幻之妙,同一字会有多种写法,各书家之结体又不相同,难以尽言,故其章法也是变化多端。然变化之大难以定规的当属大草,大草犹似人在狂奔,如跃如飞,双腿飞奔,双手飞舞,字字连属,行行不断,忽大忽小,忽疏忽密,忽重忽轻,上字断者,下字连之,上字放者,下字敛之;上字大者,下字小之;上字伸者,—下字屈之;上字正者,下字斜之反之亦然。一切尽在随机应变之中迅速变化,故要论其章法,实是无定规之法,无法中又全守结字之法,平衡之法,乃书法之最为巧妙,最具匠心又最自然洒脱者。正如蔡邕在《九势》中所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
    阴阳既生,形势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