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不是抽象艺术

            书法不是抽象艺术
                                       谭 巍
当前不少人包括一些专家学者都把书法艺术归入抽象艺术的范畴,笔者认为颇有些不妥。
“抽象艺术”实际上是从西方“抽象绘画”中引进而来的。西方现代抽象画派的鼻祖康定斯基曾认为抽象派绘画不需要表现什么客观的东西,也不是对客观物体的描绘,而且这些东西和客观物体实际上对抽象绘画有害。可见抽象派绘画想要表现的并非什么可以辨认的客观存在的人或某个生活场景,而是仅仅借作品本身的组织构成及色彩图形来传达自己的某种感受,以期引起欣赏者的共鸣。由于抽象绘画使用艺术语言的特殊性,突破了人们一般的欣赏习惯,因而人们难以理解和接受。
书法艺术与抽象艺术在某些方面虽有共同特点,如书法纯粹是点画线条组成的。整幅作品有点线面的穿插,黑白灰的对比构成。这与抽象绘画给人们的视觉效果颇有类似之感,然而视觉效果的类似,并非表明审美效果之相同。书法艺术是借助于文字的艺术化,它具有可读性,无论作者怎样表现自己的情感都要受到客观字型结构和可读性要求的制约。所以说文字是书法艺术存在的基础。如果书法脱离了文字,失去了可读性,只是追求纯线条和块面的自由组合,那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也就不是书法艺术,而应该归入抽象绘画或其他一些艺术范畴。前些年,曾经颇为盛行一时的所谓“现代派书法”其特点,完全脱离了文字,然后进行重新组合,有的作品甚至完全是一些点线面的组合。从这些作品里观者只能感受到抽象派绘画的意境,而书法艺术中文字及内容的美完全消失了。从书法艺术发展来看,书法从一开始就和文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的美常常是在书写文字形象时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并且历代书法大师的作品也无一不是通过文字和诗词内容的书写而表现出书法的艺术美。书法美的最高形式往往表现为境界。而境界的高低常常与作者对东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理解、古典诗词、文学作品的修养及作者的艺术观和审美观紧密相联的。同样,书法美的欣赏也是综合性的,人们在欣赏书法的过程也是领略文字内容美的过程。而这些正是那些属于抽象艺术的所谓 “现代派书法”作品从审美深层就不具备的。所以这些“现代派书法”从一开始就引起了强烈的争论,它能否归于书法这一艺术范畴,还真的叫人难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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