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和尚〈画语录〉札记

石涛认为山水画乃借助自然形象以表达内心世界的一门艺术,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表达人的“自我”的,而不是复制自然的,书中虽说“夫画者,形天地万物者也。”但更着重于“夫画者,从于心者也。”
在石涛看来,山水画创作过程始于我与物接,经过物由我现,终于物为我化,中间贯彻着一个根本的东西——画家的主观能动反映的力量。
石涛本于儒家的“吾道一以贯之”以及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生万物”“万物得一以生”认为自然现象和艺术创作,自然美和艺术美,既都属于万物,他们的规律必然导源于一。石涛说:“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一于神,藏用于人。”“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
“一画”和“一画之法”是用来概括山水画中借物写心,物我为一,心手两忘这么一个创作全部过程,,同时生动地描绘出在这过程中山水画家摄取万象,塑造典型,托出自我这样一种高度的艺术本领。
画家既掌握此根本,便可以在作品中凭“一画之法规”描绘事物,“深入其理,曲尽其态,”进而借物写心,故曰,“我有是一画,能贯山川之形神。”这里,“贯”字很重要,要求山水画家须把自然美升华为艺术美,并借以表现他自己的情思、意境,写出形中之“神”亦即我心之所寄了……“此一画收尽鸿濠之外,即亿万万笔墨,未有不始于此,而终于此,惟听人之握取之耳。”本章最后指出,山水画家如能把握并且运用“一画”这个至理大法,将会感到物为我用,法为我化。石涛说:“信手一挥,山川人物、鸟兽、草木、池榭、楼台,取形用势,写生揣意,运情摹景,显露隐含,人不见其画之成,画不违其心之用。”也就是画无不从于心了。于是山水画的本质被体现了,山水画的目的也达到了。
《了法章》所谓“了法”就是认识并掌握规律、法则,能够灵活运用而不为法障。所以他说:“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而“古今法障不了”都是“由一画之理不明。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以从心,画从心而障自远矣。”又说:“法无障,障无法,法自画生,障自画退,法障不参……画道障矣,一画了矣。”
“了”必须通过观察和理解自然,造形写神,以意使笔的反复实践,那么“有众贯众法”之日,便是“法自画生”障自画退之时了。作为众法的无数笔墨之所以成功而不失败,都是有“一画之法”做指导,从而抓住景中有情的原则,笔笔传情而不妄下,结果没有背离山水画艺术的本质,目的,方法,那么还会有什么法障呢?
石涛讲:“我之为我,自有我在”,“画从于心”。“我”或“心”,是指画家的思想意境。石涛说:“师古人之迹,而不师古人心,宜其不能出一头地也。”
本章有几句重要的话:“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有法必有化”;“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他接着前文所说的有画必有法,有法必有障,有障必须去,去障必化法,进而点明:“如果真化法,则有法犹如无法,而无法便是至法了。创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技法运用和变化都溯诸创作的本源——“一画之法”,从而共同实现“从心”的目的。所以说:“夫一画含万物于中,画受墨,墨受腕,腕受心,如天之造成,此其所以受也”。
“受”指对于含有客观事物的规律的“一面”,有所感受;“识”指对这规律的深入理解与领会;先受后识,则是强调必先接物而后知物。故从反面看,“得其受而不尊,自弃也”,即不尊重客观和对客观的感受,等于自动放弃艺术的认识世界的职责。从正面说:“必尊而守之,强而用之,无间于外,无息于内”。如果山水画家对“一画”的至理大法,既能守,又能用,则有助于借物以兴怀,做到物我交融,内外合一。“无间于外”,是说保持和现实的联系,“无息于内”,是说时刻不忘意境的建立,物我两面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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