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第三届“青春飞扬”社团文化节
之
“踏桂寻香”摄影大赛活动赞助协议
甲方: 焦作众邦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理工大学艺术协会
根据《社团管理手册》等有关学校管理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理解、相互诚信的合作原则,为保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协商,就“ 踏桂寻香摄影大赛 ”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的商业赞助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赞助事项
一、赞助内容:本次活动由乙方主办,甲方提供赞助费用、物品或其它。
二、赞助形式:
1、 现金 1000 元(支付形式为现场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 相关人力、资源支持;
3、 其他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本次活动校区内宣传海报、展板由乙方设计,甲方提供商店业务等宣传元素;
三、 乙方为本次活动主办方,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特殊权益。(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 乙方须在活动宣传期间为甲方进行宣传。(宣传范围及形式详见附件2)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一、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个日历日或以上,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学校相关明文规定。
二、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上级给予解决。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二、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四、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的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甲方权益:
广告发布权:甲方在摄影大赛赛事相关广告发布资源当中取得相应发布权限;
其它权益:甲方同时享有双方约定的其它权益。
甲方权益细则:
广告发布权:甲方在摄影大赛赛事相关广告发布资源当中取得相应发布权限;
其它权益:甲方同时享有双方约定的其它权益。
甲方权益细则:
|
序号 |
权益细则 |
权益阐释 |
传播效果描述 |
|
1 |
比赛期间占一定版面比例的赛事海报 |
在赛事海报显要位置可出现主推品牌形象及简短广告语,或其他内容 |
直观的广告效应 |
|
2
|
产品展示活动 |
结合甲方产品特点与市场营销要求,在比赛期间获得审批的专门区域用于产品展示 |
直观的广告效应 |
以上各项权益、物品制作费用由甲方提供,广告宣传内容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附件2
乙方为甲方在河南理工大学经审批后允许校区进行以下形式的宣传。
宣传形式及范围
1、条幅:一条
2、海报:一版
3、传单:30份
4、河南理工大学广播站——河南理工大学广播站每天 定时播出,声音涵盖范围涉及河南理工大学所有学生公寓及学生室外活动区。活动期间,主办方可以通过购买播音时段的方式进行滚动宣传。购买费用由甲方另付。
5、在适当条件下,可通过校外媒体等关注本次活动,以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和赞助商的广告效应。
6、乙方举办摄影讲座,甲方在此期间可插播公司信息。
7、在获奖作品展览时,可在下方附带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