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邈创隶书
传说,隶书是由秦朝的一个名叫程邈的人创造出来的。程邈起初在一个县里做个小官,专门负责办理有关文件的抄写。后来,因为犯了罪,被秦始皇关在云阳县(在今天陕西省淳化县西北方向)的一个监狱里。在监狱里,整天没有事干,他想起了自己以前抄写文件时,秦朝的文字小篆体字比较繁杂难写,就萌生了一种改变小篆体字写法的念头。在监狱里想了几年,出狱后,他又搜集研究了几年,整整十年过去了,程邈在篆书的基础上,把篆书简化演变,把原来篆书比较圆转的笔划变成方折形,在字的结构上,把原来的像画画一样象形结构变成笔画形式,这样一来,汉字就比原来更好书写了。
程邈研究成功后,就把自己历经10年搜集研究成功的3000个隶书字写成一个奏本,并送给秦始皇,秦始皇看了以后,对程邈十分赞赏,就任命他为御史。当时,各种上报给皇帝的公文很多,篆体字又很难写,所以使用隶书的人就多了起来。
因为这种字体常被地位低微的小官员使用,写起来又很方便,所以称作隶书。
蒙恬与毛笔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王羲之与鹅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王羲之有他特殊的癖好。他很喜爱鹅,白鹅昂首的姿势,性格高洁,鹅的脖子细长,并有弹性,当鹅的脖子摆动时,自然形成一幅曼妙的舞姿。王羲之喜欢白鹅,传说也与他钻研书法有关。他认为执笔时食指要像鹅头那样昂扬微曲,运笔时则要像鹅掌拨水,方能使精神贯注于笔端。王羲之模仿它的形态,挥毫转腕,所写的字雄厚飘逸,刚中带柔,既像飞龙又像卧虎。清代有位书法家包世臣,对此种情状作诗曰:“全身精力到毫端,定台先将两足安;悟入鹅群行水势,方知五指力齐难。一天,王羲之乘船出门访友,忽见前面清清的池水上,一群白鹅在戏水,互相嬉逐,它们是那样的矫健俊美。王羲之目不转睛地观赏着白鹅的种种姿态和戏水的情景,一时被这景像迷住了,久久不愿离去。于是他便向艄公打听,养鹅的主人是谁。艄公说:“这群白鹅的主人是一位道士,你要是喜欢白鹅的话,何不将它买下。”王羲之听了艄公的话,随后找到那位道士的家中。道士知道王羲之是著名的书法家,探明了王羲之的来意后,心中暗暗高兴,却不露声色地说:"我这鹅是不卖的,倘若右军大人一定想要,请抄写一份《道德经》来换吧。王羲之欣然同意。
回家后,王羲之当即就写了起来,几天后一本《道德经》就写好。王羲之就用这闻名于世的《道德经》换回了山阴道士的一群白鹅。后来唐代大诗人李白还写了一首诗来叙述这件趣事呢!“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黄庭》即指《道德经》)。
王羲之错把墨汁当酱
王羲之年少的时候,为了写好书法,每天都不停的勤练,每当写完了字,就在门前的那口水池里洗毛笔、砚台。时间一久,池水都变成黑的了,因此,当时的人称那口水池为“墨池”。有次,王羲之聚精会神的在练字,都忘了吃饭,他母亲就叫家僮给他端了一盘热腾腾的馍馍和一碟酱。家僮几次催他趁热快吃,王羲之都只随便的应了几声:“好啦!就吃!”。头也不转的又提起笔来挥洒。家僮没有办法,只得去禀告夫人。
不料当王夫人到书房时,却见王羲之手里正拿着一个蘸着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还嚼得津津有味,而且嘴角尽是黑黑的。母亲又急又疼的把他手中的馍馍抢下,问他馍馍味道如何,他点头说:“很好,很好!就是这酱味道有点苦!”夫人又好气又好笑:“傻儿子!墨汁怎么可以当酱呢?”
看到王羲之学书法如此专注、刻苦,母亲无奈的摇摇头,自然也十分高兴,王羲之的书法将来必定有很高的成就。
王羲之与兰亭
王羲之是中国享有盛名的书法家,最有名的作品是兰亭序。唐太宗以后,兰亭序已成为读书人写字必习的范本。兰亭序的摹本、刻本之多,为古今之冠,更有不少人写文章专门讨论这帖。有史以来,从没有第二件书迹如此受到重视的。兰亭,兰并不多,竹却不少。绕亭一泓碧水,隔岸丛丛翠竹。河上架桥,竹作扶手;桥上竖立拱门,竹为门楣;门后一亭,则是竹筋竹骨的“全竹席”,竹棚、竹门、竹窗、竹椅、竹几、竹杯……眼见是竹,手触是竹,也许是兰竹皆为文人雅士所爱吧,总之,初见兰亭,反觉得它称为竹亭兴许更准确些。兰亭的得名,相传是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曾在此种过兰草,汉代又在此设过驿亭。而帮助兰亭出名的是王羲之。兰亭在历史上也曾有过一段沉寂和没落,现在的兰亭,系明代嘉靖年间重建,1980年全面修复的。
中国古来就有“修褉”的风俗。每逢春花三月,兰蕙送香的时候,古人就采取百花香草,洗澡洁身,祭神欢宴,以避灾祸。“修褉”原来在每年三月上巳(ㄙ)日举行,魏晋以后,固定在三月三日,从洁身祭神,洗除不祥的原意,又逐渐转变为玩赏景物,饮酒作诗,临流聚会的“野宴”大会。参加的高人雅士坐在曲折的溪水两旁,司令的人斟酒一杯,放入溪水漂流,看溪水把酒杯冲到那个人的面前,他就拿起杯来喝酒,喝完后要作诗一首。从杜甫的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诗中,可推想当时热闹的情景了。如果你现在来到兰亭的流觞亭前,就会见到一弯溪水,逶迤流淌。水深不盈尺,水面宽不及一米。两岸皆块石为坡,且间有突起的石块,显然是作石凳用的,可以坐人。话说穆帝永和九年(西元三五三年)三月初三,三十三岁的会稽内史王羲之和太原孙统、孙绰,广汉王彬之,陈郡谢安,高平郗昙,太原王蕴等父子辈四十一人,就列坐曲水两旁,装有酒的“觞”(酒杯)就在弯弯曲曲的水上漂流,水流时急时缓,觞也就时飘时停。觞停在谁面前,谁就得赋诗一首,各咏四、五言诗。赋不出诗便罚酒一杯。据说游戏中有11人各赋诗二首,15人各赋诗1首,雅集行将结束时,众人公推王羲之作一兰亭序雅集的序文。王羲之当时已有几分醉意,拿起鼠须笔,在蚕繭纸上面,顷刻写就,文章和字均为一时之冠,人们推为千古杰作。
文徵明 兰亭修褉图卷
“兰亭集序”文风清秀、语语珠玑,是古代序跋散文中的妙品,更珍贵的是书法艺术达到了登峰造极之颠。此序共二十八行、三百廿四字,字字“天马行空,游行自在。”凡重复的字,写法各不相同,如五个“怀”字、七个“不”字,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表现,都依类赋形,千变万化。其中“之”字多达二十字,有的如楷书工整,有的似草书流转,但都大小参差,千姿百态,令人赞叹不已。王羲之酒醒后,连日再写几十本,总觉不如第一次写的,因而更加珍惜,秘藏在家里不轻易示人,并且嘱咐子孙,妥善保存,做为传家之宝。过了流觞亭,前面还有右军祠和御碑亭。右军祠建筑结构奇巧,周围环水,水上建堂,堂中有廊,廊旁有池,池中有亭,亭旁过桥。房子里可见天、地、日、月、星五景,墙壁上书法可读唐、宋、元、明、清五代。那御碑亭内,陈列着一块高6.8米,宽2.6米的大石碑,据说净重达1.9万公斤,是我国最大古碑之一。当然碑的价值关键不在大小,这块碑的价值在于正面为康熙皇帝手书的《兰亭集序》,背面是乾隆皇帝游兰亭写的一首七律《兰亭即事》。祖孙两代皇帝的作品刻于同一石碑,绝无仅有,堪称国宝,俗称“祖孙碑”。
兰亭里也有一“父子碑”。传说有一天,王羲之拿着毛笔正在写"鹅池"两个字。刚写完"鹅"字时,忽然朝庭的大臣拿着圣旨来到王羲之的家里。王羲之只好停下笔来,整衣出去接旨。在一旁看的王献之,他看见父亲只写好了一个"鹅"字,"池"字还没写,就顺手提笔一挥,在后接着写了一个"池"字。两字是如此相似,如此和谐,一碑二字,父子合璧,更是成了千古佳话,成就了这块“父子碑”。
兰亭因王羲之出名,王羲之因书法出名,故而进得兰亭,都围绕书法布局设计。御碑亭西南,新建了一座兰亭书法博物馆,犹如一处世外桃园,环境十分幽静雅致。
此外,还有一处叫小兰亭的,“兰亭”二字为康熙所书,因无数游客抚摸而碑文渐平,有文人称之为“君民碑”。
戒珠寺
绍兴市区东北隅昌安门内的“戒珠寺”,陈列着“书圣”王羲之的文物。这里原是王羲之的老宅,“戒珠寺”是王羲之终生的内疚。相传王羲之有两样所好,一是爱鹅,一是癖珠。王羲之为了让十指灵活有力,增加书写的气势,他随身都佩带一颗晶莹剔透、珠润玉圆的明珠,不时握在手掌中,来回摩挲。一天,王羲之手搓明珠站在池畔观赏白鹅戏水,忽然家僮通报一位僧人前来造访,王羲之随手将明珠放在桌上,与这位僧友叙谈。其间,又有人来见王羲之,王请僧人稍候,出去会另一客人。回来后,桌上的珠子却不见了,王羲之就怀疑是这位尘外之人,欲心未净,虽不便明言,但脸上流露出鄙夷之色。僧人见状,顿感冤屈,却有口难辨,只好怏怏而去……这位僧人无端遭此不白之冤,伤心过度,竟然茶饭不思,没多久就以“坐化”为名,不吃东西饿死了。
没想到,王羲之家中的一只大白鹅突然也病怏怏的不吃不喝,没几天死了。家人感到奇怪,剖开鹅的肚肠,竟发现了那颗明珠。原来那天大白鹅误把明珠当饲料吞进肚里了。王羲之非常难过,深感自己错怪了那位僧友,悔恨交加,十分悲痛,自己竟然为了一颗俗物,而怀疑、伤害自己最真挚的朋友,实在太卑鄙了。自此他戒绝了玩珠之癖,为了纪念这位清白的僧人,于是就把整座住宅和田园的山林一并捐给了佛门建寺庙,并亲笔为寺庙题写横匾“戒珠寺”,悬挂门上,用来悼念僧人也告诫自己。
他将住房改建成“戒珠寺”,表示以失落明珠的事件为教训,对朋友应以赤诚相待,不能轻易怀疑人家,使人家蒙受不白之冤。后王羲之西归,其子遵乃父遗命,将尸体涂以火漆,继续尽其职守,奈火漆难以防腐,后遂以塑像代之,故与他寺独特。而寺起名为“戒珠”,一是取《法华经·序品》中“精进持净戒,犹如获明珠”之禅意,二是阐明舍宅之本意。
袒腹东床
东晋时,王家和谢家都是大的家族,社会地位高,时人称他们为“王谢”。我们看羊土谔的诗:“山阴道上桂花初,王谢风流满晋书”,就可相像出来,王、谢家的地位是多么崇高了。正因为王谢是大家,当时的太尉郗鉴,就想在王家挑选女婿。郗鉴这个女儿,才貌双全,郗鉴爱如掌上明珠。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得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郗鉴觉得王家与自己情谊深厚,又同朝为官,听说他家子弟甚多,个个都才貌俱佳。一天早朝后,郗鉴就把自己择婿的想法告诉了王丞相。王丞相说:“那好啊,我家里子弟很多,就由您到家里任意挑选吧,凡你相中的,不管是谁,我都同意。”郗鉴就命心腹管家,带上重礼到了王丞相家。王府子弟听说郗太尉派人觅婿,都仔细打扮一番出来相见。寻来觅去,一数少了一人。王府管家便领着郗府管家来到东跨院的书房里,就见靠东墙的床上一个袒腹仰卧的青年人,对太尉觅婿一事,无动于衷。郗府管家回去向郗鉴报告:“王家的少爷个个都好,只是他们听到了相公要挑选女婿的消息以后,个个都打扮得齐齐整整,装模作样的循规蹈距;唯有东床上有位公子,袒腹躺着若无其事。”郗鉴说:“那个人就是我所要的好女婿!”于是马上派人再去打听,原来那人就是王羲之。郗鉴来到王府,见到此人既豁达又文雅,才貌双全,当场下了聘礼,择为快婿。现在我们流传的“东床坦腹”、“东床快婿”的成语,就是指这个故事。
郗鉴为什么会选中王羲之呢?他大概认为这个青年纯真,不矫饰做作,而且不把个人的事儿放在心上,精力集中于其书法事业上,这正是有出息的表现,有这样的钻劲、迷劲,是不愁不成才的。
王徽之“雪夜访戴”
王徽之,字子猷,王羲之子,官至黄门侍郎。性爱竹,尝曰:“何可一日无此君邪!”。《晋书·王徽之传》里记载着一则他“雪夜访戴”故事,历来为文人所称道。王徽之在山阴县住的时候,一天晚上突降大雪。他看到皑皑白雪心生感慨,马上叫下人斟了酒来,一个人在屋里踯躅彷徨,吟诵左思的《招隐诗》。忽然,王徽之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戴逵。戴逵(?~396年):字安道,东晋学者,著《释疑论》反对佛家因果报应说,擅雕塑、书、画、鼓琴。屡征不仕,《晋书》卷94有传。戴逵当时在剡县,离王徽之这里还有很远的距离。王徽之根本就不管这些,他命令下人备船,深夜冒雪向剡县前进。
经过一个晚上的水陆跋涉,第二天早晨来到剡县。到了戴逵家门前,王徽之突然停住了,他告诉下人,不和戴逵见面了,原道返回。下人很是不解,就问他原故。王徽之说:“我本来是乘兴而来,兴尽而返,见不见戴逵根本就无所谓。”
王徽之的行径,任性随意,旷达通脱,显示出魏晋时期,名士们任性适情的生活态度。不失清高和风雅,因而“雪夜清兴”之事历来很为后人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