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得罪了谁?——也说“七十二变”

  12月3号去朝阳区吴远谋先生寓所,言谈中先生的几句话强烈地拨动着我的心弦。吴先生说,现在的媒体使尽了浑身解数,甚至不惜用七十二变,换着法向艺术家伸手要钱。由于这次去拜访先生是为提取资料为其建立网上展厅,并无索要钱财之嫌,先生才逐渐平息了震怒,与我及随行编辑畅谈艺术、人生。
  回到编辑部,我放下资料,心中并未告慰,而是在思索着这么一个问题:艺术家得罪了谁?早些年我初从事美术创作时,不但常有作品在刊物上发表,而且因为熟悉网络,在中国美术网等诸网站建有个人专栏,有时不慎将随身手机号码留到网上,后来便招来“要债者”。
  来电话者大都是自称某报纸编辑,以做专版或参加某活动为由向艺术家要资料,也有自称某画院负责人,更有甚者自称国家文化部某中心负责人,打电话的目的也都是索取资料。一旦第一步成功,便使用糖衣炮弹大加吹捧,几句话上来,没有经验的艺术家会变的飘飘乎而不知道自己是谁。第三步便切中主题索要版面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后来认识了一些媒体朋友,才真正认识到原来媒体也有一个圈子,也有一个潜规则。大部分艺术媒体是被艺术家养起来的,而艺术媒体的所谓编辑,也大都是市场营销出身,不但对艺术一无所知,甚至连什么是油画,什么是国画都不知道。
  国外有个批评家称艺术家在媒体上自费刊登作品属于“媒体消费”,这倒有点意思,观点颇前卫。在国外,艺术家拿着钱和作品资料交给媒体换来几本印刷完成的样刊回到画室继续创作,而在国内,媒体恨不得一下子变成孙悟空,使尽“七十二变”也得降服艺术家交钱。
  我认识中原地区农村的一位老书法家,生活清苦而酷爱书法,后来被媒体发现,便隔三差五打电话联系。老先生花了棺材钱做了专访和宣传,而艺术道路依然艰难,生活依然清苦,最终在书案前长辞。
  乍一想似乎是中国的艺术家错了,因循守旧,抠门,不舍得花钱。但问题的实质并不那么简单,中国的艺术家是无奈的。试问,艺术媒体果真起到了“传播文化,推介艺术家”的作用?各种冠以“中国”、“世界”名称的媒体,每期发行量不到一千本,除了给花钱做版面的艺术家寄几本,并无发行渠道。甚至有借着媒体的幌子向艺术家诈取钱财的骗子,艺术家交了钱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竹篮打水一场空,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成了打水漂的石子。
  艺术家大都为艺术抛弃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起早贪黑辛勤创作,有些人甚至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艺术事业。艺术家是值得尊敬的,但笔者不禁要问:艺术家得罪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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