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书写文字,用于交流、记载时是实用书法,用于创作艺术作品时就是艺术书法。“艺术”是精神产物,“实用”是生活需要,二者确有天壤之别。但是,实用的书法与艺术的书法之间有着深切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书法艺术是在实用中产生的。换句话讲,文字在实用的过程中孕育了书法艺术。我们的祖先最初发明和使用汉字时,是为了记事,开始并不太注重文字书写的质量,以胜任记载为标准。接着,渐渐地汉字的书写质量被重视起来,注重把字朝着美观、好看方向去书写,以便有利于阅读。后来人们又发现书写美观漂亮的文字,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还能作用于人的精神——具有欣赏价值,使人看后感到赏心阅目。既然如此何不将书写得好的文字挂在墙上天天欣赏,时时让心灵得到美的熏陶?于是乎就出现了专门为欣赏而书写的中堂、条幅、对联、斗方等样式。书法艺术就这样产生了。古往今来,无论文字工具如何变迁,书法艺术一旦在“实用”的土壤里扎稳了根基,她就不会轻易退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舞台。用毛笔可以书写作品,用钢笔仍然可以书写具有审美价值的书法作品。
其次,书法艺术很能为实用服务。现实生活中,书法为实用服务的事例处处可见:报头刊面、招牌店名、告示标语等等。到处都有书法艺术的身影,甚至电脑字库软件里也存有张三的隶书、李四的楷书、王五的行书等,以备随时调用。可见书法的艺术与实用已经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
另外,书法艺术作品还可以充当礼品、商品、收藏品、房间装饰品、纪念品、宣传教育品之用,为人们的生活、行为服务。总之,书法艺术可谓从实用中来,到实用中去。

